最近商务部、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商标局、国家版权局等四部门专业人士在京对《展会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办法》草案的框架及其条文进行了充分而热烈的讨论,最终达成了一致意见。据商务部条法司有关同志介绍,该《办法》不久将在网上进行公布,供社会公众讨论,并于年底前以部门规章的形式联合下发。 《办法》分六个部分,包括总则、投诉机构、展会期间专利保护、展会期间商标保护、展会期间著作权保护和法律责任。《办法》适用于我国境内举办的各类经济技术贸易展览会、展销会、博览会、交易会、展示会等。《办法》主要规定了展会参展单位或个人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纠纷的处理便捷程序以及相关法律责任,特别是对展会主办方明确提出了注意义务,要求在展会期间设立知识产权投诉机构,以便于进一步加强会展期间专利、商标、版权管理部门的执法效率。该《办法》对于加强展会期间知识产权保护,规范会展业秩序,进一步推动会展业的健康发展有着重要意义。 另据了解,北京市知识产权局从去年开始也加强了对展会知识产权保护的执法工作,先后进驻了国际纺织机械展、国际印刷机械展、北京科博会等,通过与展会主办方共同设立知识产权现场办公机构,开展执法与宣传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丰富的经验。目前,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已经协助北京市展览业协会起草了《北京市展览业协会保护知识产权公约》,作为其自律性规范文件,市展览业协会准备在其理事会通过后,要求协会各成员单位都要遵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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